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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助力精康融合

备案编号:513200005091728763A24001

已筹款: ¥2987.69 元

已使用: ¥0.00 元

余额: ¥2987.69 元

爱心人次:31

拨付人次:0

项目有效时间:2024-07-25-2025-12-31

项目类型:助医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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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筹款:¥45233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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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近年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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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着力构建体系,提升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持续稳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快推进服务点建设,连续三年将创建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共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290个,其中省级示范点234个,现有工作人员1100多名,服务对象3.7万名。昆山市经验做法被民政部列为主题教育正面典型案例。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多学科、多专业融合发展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有: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治疗和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等。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有利于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有利于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持续深入推进江苏省“精康融合行动”,发挥慈善补充作用,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实施江苏省“慈善助力精康融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着力解决当前我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专业人才不足、资金来源有限等困难问题,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2025年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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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方案:

支持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各打造2个慈善助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每个服务点由省慈善总会资助 15 万元,资金可用于服务点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日常康复服务开展等方面。每个服务点原则上连续资助两年,通过慈善资金帮扶,助力服务点逐步形成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机制,稳定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项目申报。由有意愿参与打造慈善助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的服务站点,结合实际编制项目申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等内容。

(二)审核筛选。设区市民政局、慈善总会会同相关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慈善总会共同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规可行。在审核合规可行的基础上,由相关设区市民政局、慈善总会综合考虑工作基础、项目方案、项目成效等因素,各筛选出 2 个项目向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推荐,推荐意见和项目申报方案请于 7 月 30 日前上报。

(三)项目确定。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共同对各地上报项目方案进行审定后,印发通知。省慈善总会按照相关要求向有关市慈善总会拨付支持资金,市慈善总会负责做好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相关设区市民政局、慈善总会联合受助站点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四)项目验收。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于2025年12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的,下一年度继续予以慈善资金支持;验收不合格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慈善资金支持,取消慈善助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资格并予以通报。


票据开取:

江苏省慈善总会将向捐赠100元以上爱心人士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收据,并出具捐赠证书。票据证书开具时间及流程:

1、注册用户请在捐赠后30日内,登录个人中心点击“捐赠票据”按流程申请捐赠票据。

2、如果有未登录的捐赠,请在捐赠后30日内,完成注册登陆流程后,在“捐赠票据”中点击“导入捐赠”,输入捐赠交易单号或订单号,以及捐赠金额,提交成功后按流程申请捐赠票据。

3、如有其他诉求,请拨打咨询电话:025-8663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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